2024年10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在其官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栏目公布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其中,西安有2家商贸公司存在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行为,被所辖税务局稽查局处以罚款,因涉嫌虚开发票罪被移送公安机关。
1.西安浩某某商贸有限公司,在检查所属期内,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25份,票面额累计500.92万元。税务处理处罚:对其处以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2.陕西乾某某商贸有限公司,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79份,票面额累计434.79万元。税务处理处罚:对其处以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金额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适用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上述2家商贸公司虚开的金额都超过了250万元,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其主要责任人员将面临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1.3.裁判结果:本院认为,被告单位A公司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木某甲受他人教唆虚开发票金额1080万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发票罪。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成立,罪名及适用法律正确,应予支持。对A公司及木某甲的辩护人所提辩护意见,经查属实,应予支持。被告人木某甲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判决如下:被告单位陕西A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犯虚开发票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木某甲犯虚开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3.裁判结果:本院认为,被告人纳某某违反国家发票管理规定,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业务金额不符的发票,虚开(少开)金额累计达8894600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虚开发票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纳某某的犯罪事实成立,但指控的罪名有误,现有证据无法证明纳某某明知发票是伪造的,故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本院予以纠正。被告人纳某某经公安机关通知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案发后,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判决如下:被告人纳某某犯虚开发票罪半岛体育app下载,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3.3.裁判结果:本院认为,被告人陶某某自己虚开并让他人帮助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虚开金额549.87433万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发票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陶某某犯虚开发票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陶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被告人陶某某经公安机关口头传唤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被告人陶某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虚开发票被税务机关追回,未给国家税收造成损失,可酌定从轻处罚。......判决如下:被告人陶某某犯虚开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又六个月,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限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4.3.裁判结果:本院认为,陕西A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未与相关单位真实发生业务或存在少量工程施工的情况下,制造资金流转假象,虚开发票,虚开金额共计2249.095万元,已构成虚开发票罪,且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李某某系直接责任人员,其行为亦构成虚开发票罪,依法应予惩处。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某某犯虚开发票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依法应予支持。对辩护人所提本案系单位犯罪的辩护意见,经查,被告人李某某系按照A公司董事长黄某某的安排,联系虚开发票事宜,最终是为A公司牟取非法利益。李某某应属A公司单位虚开发票的直接责任人员。故对辩护人该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判决如下:被告人李某某犯虚开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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